
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21-02-03 20:49:51
(2021年2月3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永珊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发表时间:2021-02-03 20:49:51
(2021年2月3日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永珊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